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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检院“四结合”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来源:检察日报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8日作者:

       川省检察机关探索创新“四结合”机制参与“检调对接”机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2011年1月至今,420件不服法院民事行政生效裁判案件的当事人息诉罢访,检察环节促成500余件民事申诉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

  “四结合”机制就是民行“检调对接”与农民工维权、类案监督、事后司法确认和民事执行监督相结合。目前,四川已有50个检察院与当地工会等部门建立了农民工维权工作机制,增强“检调对接”张力。2011年,四川省总工会首次将与检察机关联合建立的农民工法律维权工作机制写入建立健全职工维权服务长效机制规范性文件中,并向该省工会系统推广。

  四川检察机关注重个案总结,加强类案监督与“检调对接”相结合,针对社会转型期医患矛盾凸显等问题,与行政机关通力合作,有效化解纠纷。针对检察机关主持达成和解协议效力问题,他们加强与法院沟通联系,通过法院出具执行和解协议、执行终结法律文书、调解书等方式,及时进行事后司法确认,使“检调对接”效力由软变硬。

  四川检察机关将民事执行监督与“检调对接”的结合,作为有效化解社会影响较大的涉诉涉访矛盾纠纷的重要手段之一,收到良好效果。2011年9月,彭州市检察院受理一起长达10年的纠纷案。2001年,彭州市法院就通济镇景山社区居委会与谢氏兄妹借款纠纷案作出裁定,将居委会部分办公用房和0.54亩集体土地所有权判给谢氏兄妹。镇村两级组织不服裁定,多次反映未果,后向彭州市检察院驻该镇工作联系点反映。该院审查后认为,法院裁定违反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但因10年间土地价值飙升,谢氏兄妹不愿让出土地,还扬言要上访。为避免矛盾升级,该院依托“检调对接”机制,与法院联合制定风险评估预案,并多次派员到谢氏兄妹家中释法说理。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谢氏兄妹将集体房屋和土地归还,景山社区一次性给付谢氏兄妹17万元。